按照广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,经学校相关工作流程,下列人员通过学校初审,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下午5:30止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、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0-85220026
电子邮箱:oszkfw@jnu.edu.cn
联系地址:石牌校区行政楼710室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
2025年10月23日